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分为:项目制项目和个人申请项目。
项目制项目申请为学院已通过国家留基委立项的公派留学项目,每年有固定留学名额,学生可询问所在学院外事秘书或相关领导了解项目要求及申请具体情况。
个人申请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面向全国高校申请项目的学生进行遴选的项目。有意申请此类项目的学生需经过所在学院提名推荐、国际处受理、留基委评审和录取方可最终派出。因此,当学生已有明确项目申请需求时,应联系所在学院。学院完成推荐、公示相关手续后,学生填写留基委申请系统。未经学院推荐,国际处不能直接处理学生个人申请!
国际处收到学院推荐、公示相关材料后将在留基委系统对学生申请进行受理,受理期间发现学生填写系统存在的相关问题将反馈学院负责教师,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国际处将根据项目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受理工作。
特别提醒:所有国家公派项目均有项目填报截止时间,截止时间过后学生将不再能够申请。建议学生尽早填写提交!!!
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此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此项目为项目制,请询问就读学院,了解是否有执行中的项目
非通用语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
(1)选派身份:本科插班生、联培硕士、联培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项目申请时间:每年3月下旬到4月上旬
(3)项目录取时间:每年6月初
(4)信息查询:关注留基委网站综合项目专栏,每年11月发布次年相关政策

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信息查询:关注留基委网站遴选通知栏
项目申请时间:全年各时间段均有可能
项目录取时间:依据项目指南或通知时间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身份:联培博士、博士研究生
信息查询:留基委网站综合项目专栏
项目申请时间:每年3月初开始
项目录取时间:每年5月底公布
!!特别提醒:有意申请该项目者需在3月中旬前确保拿到无条件录取通知

四、国际组织培养人才项目
此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信息查询:留基委网站综合项目专栏
此项目有两种申请渠道,分别是:所在单位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

1.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此项目有两种申请渠道,分别是:所在单位合作渠道和留基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其中所在单位渠道由国际组织学院运行,其他学院个人可申请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
(1)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包括:与巴黎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奖学金、与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特经济与社会创新技术研究所奖学金、与美国明德大学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奖学金、与西班牙IE大学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
(2)申请时间:每年3月底
(3)录取时间:每年5月底
!!特别提醒:有意申请该项目者需在3月中旬前确保拿到无条件录取通知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此项目有两种申请渠道,分别是:所在单位合作渠道和留基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
(1)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请关注留基委遴选通知和项目网页
(2)所在单位合作渠道:每月均可申请提交,符合条件当月审批录取,实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五、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1. 信息查询:留基委网站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


2. 选派身份:博士研究生、联培博士为主,个别项目有硕士研究生身份
3. 项目申请时间:依具体奖学金项目而定
!!特别提醒:多数项目须在申请前确保拿到无条件录取通知;美国合作奖学金情况特殊
六、项目申请入口


!!特别提醒:
1. 我校在读学生申请均走“国内申请人入口”。
2. 平台提供帮助文档,可下载阅读后填写。
3. 第二次申请公派留学项目可注册账号即可。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项目,一个项目未出结果不得申请另一个项目。
2. 已被国家公派项目录取的学生如果未能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经留基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擅自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 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变更留学计划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留学人员须联系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亦应同步在留基委网站提交相关变更申请。国际处接学院通知后,进行派出前变更审批处理。派出前变更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
4. 留学人员派出后的管理由驻外教育组负责,在外相关变更须联系学校,由学校提供知情同意函。
5. 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完成校内“平安留学”行前教育培训并在“平安留学”线上培训平台( http://palx.cscse.edu.cn )完成课时学习。
6.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在留基委网站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校级留学项目申请
校级留学项目依据我校与外方合作院校的协议执行,多数项目由学院负责遴选、执行。涉及跨学院相关项目主要由国际处负责遴选、执行。有意申请校级留学项目的学生可先行咨询导师(专业课教师)、辅导员以及学院外事秘书获取留学信息。
学院负责实施的项目由学院进行公示,对于跨学院的校级交换项目,国际处将在院内遴选的基础上组织校内遴选工作。学生须先获得学院提名,再参加校内遴选,最终校内遴选结果将由国际处进行校内公示。
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完成校内“平安留学”行前教育培训。
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按照项目要求执行留学培养任务,原则上中途不回国、不赴第三国等。学生在外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提前回国、延期回国等,将可能影响培养计划,导致延期或无法毕业,学生须第一时间联系所在学院并提交相关资料。国际处将根据学院意见进行审批。
学生留学出国前应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求办理学籍异动;回国后再进行相关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