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申请介绍

作者:时间:2022-11-21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积极配合学校全球立校战略,拓展各层次、多种形式的适合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海外培养、交流、实习相关项目,努力拓宽我校学生出国留学、实习渠道,鼓励我校学生赴海外知名院校参加深层次、多维度、全方面的交流学习实践项目,力争推动实现全日制各学段学生100%海外交流学习实践。

我校学生出国渠道主要包括:国家公派、校级公派

国家公派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是指由国家、政府、事业单位提供全部或部分资助,列入本单位派遣计划,经国家或学校选拔以学校在籍学生身份,个人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赴国外从事交流、学习、研究、实践、攻读学位等留学活动。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主要由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统一管理的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基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 合理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方奖学金,资助有益于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发展的项目;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并接受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的其它事务。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由国际处负责向各培养单位发布通知,经由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自主申请,各培养单位经选拔,审核批准院级推荐派出名单至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将学校最终推荐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基委审核。国家留基委评审通过后,学生获得赴海外进行交流学习资格。资助情况依据国家留基委各具体项目派出办法执行。

校级公派

校级公派项目是指我校在籍学生申请前往与我校签有校级交换协议的海外院校从事交流、学习、研究、实践、攻读学位等留学项目。我校已签约校级合作的项目原则上学费互免,部分项目需缴纳学费。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和实践期间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学生自理,或申请相关经费支持。

与我校签有校级协议的海外院校众多,协议有的在学院层面执行,有的在全校层面执行。对于适用于学院的校级交换项目由学院内部负责组织、遴选;对于在学校层面执行的交换项目,国际处负责统筹组织遴选。

计划申请校级交换项目的学生可向先向学院(导师、辅导员)咨询本院层面执行的交流情况,亦可通过本院外事秘书向国际处了解学校层面执行的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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