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赴台计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0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外办、北京市台办要求,2019年将继续对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赴台团组进行分类从严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拟定本单位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赴台计划,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 计划报送内容

各单位均需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送2019年全部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赴台计划,内容包括:出访任务、出访国家(地区)、本单位人数、出访时间、出访天数、费用来源、是否教学科研人员、是否学术任务(仅适用于出国)。

2. 计划报送方式

各单位填写《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附表1)、《2019年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表》(附表2)、《2019年因公赴台计划表》(附表3),汇总后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统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境事务邮箱chufang@bfsu.edu.cn。

3. 注意事项

1) 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赴台团组是指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工使用国家经费、学校经费、科研经费或受外方资助,出国、赴港澳、赴台执行友好访问、洽谈合作、短期讲学、合作研究、实习培训、留学生招生、参加国际会议、教育展、随团出访等工作任务,且出访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团组。

2) 根据中央、教育部、北京市要求,对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出国任务(不适用于赴港澳、赴台)施行以任务为导向的区别管理,因此,属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出国任务,请在表格中特别标注

3) 根据财务要求,凡未制定出国、赴港澳、赴台预算的出访任务,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联系人:文斌、王培、王丽冬

电  话:88816210




北京外国语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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