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应邀签注(Y签注)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赴台任务批件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及更改页各1份,仅非京籍人员需要,京籍人员不需要)。
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可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现场自助机填写打印,该表申请事由和签注种类一栏选择“应邀,6个月1次”)。
5.照片(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办理流程
咨询窗口查验材料——照相(已有证件不需要)——办理窗口递交材料——缴费——办理邮寄(如需)——领取证件——核对证件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新办证件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赴台签注可由出访人或经办人办理。如代办,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2.代领证件,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因公赴台,证件仅为一种,只签注区别因公或因私。
4.赴台除需上述大通证(赴台证)外,还需入台证,入台证由邀请方(台)提供。
四、联系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咨询电话:84020101
网址:
http://www.bjgaj.gov.cn/jjcrj/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