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应邀签注(Y签注)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时间:2020-05-04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应邀签注(Y签注)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赴台任务批件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及更改页各1份,仅非京籍人员需要,京籍人员不需要)。

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可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现场自助机填写打印,该表申请事由和签注种类一栏选择“应邀,6个月1次”)。

5.照片(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办理流程

咨询窗口查验材料——照相(已有证件不需要)——办理窗口递交材料——缴费——办理邮寄(如需)——领取证件——核对证件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新办证件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赴台签注可由出访人或经办人办理。如代办,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2.代领证件,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因公赴台,证件仅为一种,只签注区别因公或因私。

4.赴台除需上述大通证(赴台证)外,还需入台证,入台证由邀请方(台)提供。


四、联系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咨询电话:84020101

网址:

http://www.bjgaj.gov.cn/jjcrj/index.jsp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