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因公赴台—教职工申报材料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时间:2020-05-04

因公赴台—教职工申报材料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任务申报表

1.副校级干部填校级干部用表

2.处级干部填处级干部用表

3.普通在编教职工和校聘A岗填教职及A岗用表

4.外研社职工(无学校编制)填外研社职工用表

5.在职校聘长期外籍教师填外籍教师用表


二.北京市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1.需派出单位党委负责人在“人员派出单位意见”签字加盖党章,“上级主管单位意见”空白。


三.赴台人员公职表(仅提交Excel电子版)


四.邀请信或组团方文件(中文)

1.自组团(由学校组织的团组),提供由邀请单位及邀请人签发的涵盖联系电话、地址、及出访日期全程的邀请信复印件,须有邀请人签字,并有邀请单位印章。

2.参加双跨团(由外单位组织的团组),提供抬头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原件、任务批件和名单复印件


五.专业活动计划书及行程表复印件(中文)

1.由邀请方按照固定格式提供,须有邀请单位印章和负责人印章。

2.每天行程均需写明具体住宿地址。


六.中文赴台人员名单复印件(中文)

1.两岸会议/两岸活动

(1)名单顺序: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

(2)须有邀请单位印章。

2.国际会议/国际活动

(1)名单顺序: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其他国家。

(2)须有邀请单位印章。


七.应邀及邀请单位情况简介(中文)


八. 承诺函复印件(中文且仅参加国际会议/国际活动提供)

1.承诺会议或活动不涉及“‘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等政治敏感问题”。


九.出访必要性说明及应急预案

1.邀请校领导带队、行程安排复杂、任务涉及敏感或热点问题、人数或天数超规等情况须提供。

2.邀请师生同团赴台执行任务,须提供应急预案。


十.其他材料

1.参加两岸或国际会议,若作主旨发言,须提供中文版发言提纲。


注意事项:

1.所有台湾地区邀请材料文字表述部分有特殊要求,请电话咨询。

2.市台办因公赴台审批人员范围仅限中国大陆人员,港澳台籍(含非永久居民)及外籍教师仅需按人员类别填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任务申报表》,进行校内审批。

3.所需材料请至下载中心-港澳台事务类一栏下载填报。


联系信息: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508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10-88816210

电子邮箱:wangpei@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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