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因公赴港澳-申报材料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时间:2020-05-03

因公赴港澳-申报材料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1.副校级干部填校级干部用表

2.处级干部填处级干部用表

3.普通在编教职工和校聘A岗填教职及A岗用表

4.在职校聘长期外籍教师填外籍教师用表


二.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三.邀请信或组团方文件

1.自组团(由学校组织的团组),提供由邀请单位/邀请人签发的涵盖联系电话、地址、及出访日期全程的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如为外文邀请信,需同时附上翻译件,翻译件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2.参加双跨团(由外单位组织的团组),提抬头北京外国语大学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原件、任务批件和名单复印件


四.日程表

1.日程表无固定格式,写明每日具体公务行程即可。

2.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规定,因公临时赴香港任务不得超过5天、因公临时赴澳门任务不得超过4天,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不得超过9天。


五. 出访必要性说明

1.邀请校领导带队、行程安排复杂、任务涉及敏感或热点问题、人数或天数超规等情况需提供。


六.因公临时赴港澳通行证(3个月以上有效期)


七. 其他材料(仅限新办因公港澳通行证或旧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身份证不得扩印、缩印,证件内容需清晰。

2.照片

要求:2寸白底软光纸照片3张,近期正面、露耳、免冠。


注意事项:

1.因公临时赴香港任务超过5天(不含)、赴澳门任务超过4天(不含)、赴港澳任务超过9天(不含),需经国务院港澳办教科文卫处审批,出具复函。

2.《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同《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同《北京外国语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3.所需材料请至下载中-因公出国(境一栏下载填报。


联系信息: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508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10-88816210

电子邮箱:wangpei@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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