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范围
由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在境内举办、合办或承办,与会代表涉及港澳台三地人员的会议(含论坛、研讨会、工作坊等)
二、 流程
1. 院系上报
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在会议前至少3个月启动申报,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送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 校内审批
举办单位通过OA系统,会签相关部门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3. 教育部审批
港澳台办公室发文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请批复
4. 会议执行
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会议批件下达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通知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领取会议批件
5. 会议总结
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会议主办单位需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三、 申报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点击下载)
2. 其他会议申报材料(详见申报表要求)
四、 信息变更
教育部批复会议后,如举办时间、地点、名单等内容有改变,须由会议主办单位提请会议变更申请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学校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变更会议时间或名称
五、 联系信息: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508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10-88816210
电子邮箱:wangpei@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