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港澳台会议申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时间:2020-03-12

一、 范围

由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在境内举办、合办或承办,与会代表涉及港澳台三地人员的会议(含论坛、研讨会、工作坊等)


二、 流程

1. 院系上报

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在会议前至少3个月启动申报,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送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 校内审批

举办单位通过OA系统,会签相关部门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3. 教育部审批

港澳台办公室发文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请批复

4. 会议执行

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会议批件下达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通知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领取会议批件

5. 会议总结

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会议主办单位需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三、 申报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会议申报表(点击下载)

2. 其他会议申报材料(详见申报表要求)


四、 信息变更

教育部批复会议后,如举办时间、地点、名单等内容有改变,须由会议主办单位提请会议变更申请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学校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变更会议时间或名称


五、 联系信息: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508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10-88816210

电子邮箱:wangpei@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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