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作者:JY时间:2018-11-08

【学期与学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每学年分为春、秋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一般从9月初开始至下一年的1月中旬结束,春季学期一般从2月底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具体日期以校历为准。

非学历生学制0.5年至1年,本科生学制4年,研究生学制1至5年,视专业而定。

【项目简介】

一、学历项目

(一)本科生项目

学制4年,完成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可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项目

学制1至3年,视专业而定。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可获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三)博士研究生项目

学制3至5年,视专业而定。修满学分,取得一定的科研成绩,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可获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

二、非学历项目

(一)预科生项目

学制0.5年。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考试成绩优异者,可获推荐进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进修生项目

学制0.5至1年,视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按规定进修汉语言或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并通过考试者后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结业证书。

(三)高级进修生项目

学制0.5至1年,视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按规定进修汉语言或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并通过考试者后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结业证书。

(四)短期进修生项目(寒、暑假期间)

学制1至8周不等,目前只开设汉语言短期进修班,学习结束时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证书。

注:详情敬请参看专业或项目招生简章。

【申请资格】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效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三、身体健康,达到办理来华签证或居留许可体检要求;

四、无违纪、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行为和记录,对华友好,品行端庄,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

五、根据教育部教外来〔2009〕83号文相关规定,对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来我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做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19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外国后返回国内接受高中教育并毕业,如未恢复中国国籍,则属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如符合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可持其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其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我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申请及入学流程】

一、 申请

北京外国语大学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tudy.bfsu.edu.cn)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

(一)系统开放时间:每年3月中旬至7月中旬,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申请语言:中文或英文;

(三)申请人填写在线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凡因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录取及入学者,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除填写在线信息外,申请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彩色扫描件,原件留存备查,材料列表参见附录1

二、审核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入学考试或考核,择优录取。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tudy.bfsu.edu.cn),查询申请进度和相关通知。

三、录取

申请材料审查和考试考核均通过者,学校方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视申请学习时间长短发放“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相关录取材料。

自录取完成到相关材料寄出需要4-5周。

四、复核

录取后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

五、报到

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JW201/202表”原件、8张2寸白色背景证件照。如在本国进行过身体检查,请携带所有体检材料原件。

六、入学复核

报到后学校对学生进行入学复核,如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

【关于签证】

请于入境前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生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201表)”等文件前往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X1或X2字(学习类)签证来华(具体材料要求请咨询中国使领馆)。

【关于医疗保险】

外国留学生须购买我校指定的团体综合保险。对于未按要求购买保险者,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保险可于报到前或报到注册当日购买,保费参考标准:300元人民币/半年;600元人民币/一年。

【关于学费】

各专业学费参见附录2

短期项目、新建专业学费不包含在内者,以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学费按照学期或学年一次性交付,非汉语专业学历生学费按学年一次性缴纳。

汇款学生请汇至指定账户并保存汇款凭证,以便核查。中途退学、转学产生的退费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收费、退费均以人民币计价。

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关于住宿】

宿舍收费标准参见附录3

公寓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086-10-88816881。

因宿舍床位有限,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不接受房间预定,我校将协助学生解决,房型由学校统一安排,入学后第二个学期住宿可由学生本人预定。

学历生毕业学年订房视房源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再提供校内公寓。

学习期间不校内宿舍居住者,请提前联系好住宿。选择在社区居住的,应于入住后24小时内由户主陪同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校外居住学生凭有效临时住宿登记,方可办理入学及签证手续。

【汇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北京外国语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007609026402172

银行识别代码:ICBKCNBJBJM

【联系我们】

北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学生中心201室

电话:0086-10-88816549/0671/6424

传真:0086-10-88812587

网址:http://lb.bfsu.edu.cn

邮箱:study@bfsu.edu.cn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